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
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,明确工作要求,保证执业质量,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,我会制定了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》,现予以印发,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附件: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

 

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

 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十二日

抄送: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